大连债务纠纷律师

-赵瀚明

1834605437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还不起债务要判刑吗 哪些财产不能用来抵偿债务

添加时间:2022年2月11日 来源: 大连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gyzsjdls.com/

 赵瀚明律师,大连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还不起债务要判刑吗

一、还不起债务要判刑吗

如果是单纯借款而还不起债,是不会坐牢的。如果说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要追究你刑事,也就是要坐牢的。

欠钱是属于民事方面的,而坐牢是属于刑事方面的,他们两者之间互相不冲突,他们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刑事处罚也不能够代替民事的,就算受到了刑事处罚还是要承担民事。

欠钱不还的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还不起债务是属于民事借贷上的纠纷,一般没有其他的问题是不会判刑的,但债务人还不起债务也会给生活等带来许多影响。还不起债务的债务人需要面临着什么样的处罚,也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时可以来找律师帮忙。

哪些财产不能用来抵偿债务

哪些财产不能用来抵偿债务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下列财产一般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抵债资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高于该资产价值的。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伪劣、变质、残损或储存、保管期限很短的资产。

资产已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且抵押或质押价值没有剩余的。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资产。

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法律禁止转让和转让成本高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已确定要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其他无法变现的资产。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能单独用于抵偿债务,如以该类土地上的房屋抵债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一并用于抵偿债务,但应首先取得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确定抵债金额时扣除按照规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以物抵债的方式有哪些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七条 以物抵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协议抵债。

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银行债权。

、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

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

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参照协议抵债处理。;;;;;;;;;;

如果债务人真的拿不出钱来还债,又愿意用其他的财产进行抵债,债权人是否接受则需要双方好好沟通协商来进一步的确定。财产不能用来抵偿债务的情况该怎么样去处理或是怎么样应对这类的情况,应该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

联系电话:18346054377

全国服务热线

1834605437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